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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考区关于发放2016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的通知
2016年11月01日
报考石家庄考区2016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,请于7月26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(复印件无效)到报名所选辖区会计管理机构领取合格证书,证书保管期限为6个月,过期未领,如有遗失毁损,考生个人自负。 建议考生在领取证书之前,先通过“河北财政信息网”——“会计服务”栏目——“会计人员信息验证查询”功能来查询个人档案信息,按照个人信息中“现所在地行政区划”的内容到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证书领取事宜。例如,现所在地行政区划为“石家庄市/市辖区”的,要到石家庄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中心领取,为“石家庄市/裕华区”的,要到裕华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,等等。 石家庄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中心网址: http://site.conac.cn/www/051020000/60054146/index.html 会计人员信息验证查询地址: http://kjry.hebcz.gov.cn:7001/acms/portal/IndexAction.do?method=frontLink&link=acmsQuery 附表:石家庄市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石家庄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中心 2016年7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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